全面注册制落地背景下,券商投行监管正在持续从严。
近日,证监会对东北证券的行政处罚结果公布:因在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未勤勉尽责等问题,东北证券被合计罚没近755万元,5名保荐代表人被警告及罚款。
中国基金报记者根据市场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超20家券商投行及相关保荐代表人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情节重者甚至被暂停业务半年。此外,交易所、交易商协会等部门也频繁“出手”,投行执业质量提升势在必行。
(相关资料图)
券商投行屡接罚单
上半年4家被立案
今年上半年,已有4家上市或新三板挂牌券商因投行业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分别是东北证券、东海证券、东兴证券和广发证券。
具体来看,东北证券在今年2月被立案,6月17日证监会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因在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中存在多方违规,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东北证券被“没一罚三”,合计罚没金额达到754.72万元。5名保荐代表人被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20万元不等的罚款。
东海证券同在今年2月被立案调查,涉嫌在金洲慈航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项目中开展独立财务顾问业务未勤勉尽责。东兴证券和广发证券均在今年4月被立案,东兴证券涉嫌泽达易盛项目中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广发证券则是因在美尚生态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
值得关注的是,在证券公司被处罚之外,亦有项目负责人遭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例如,国海证券时任债券与结构金融部执行董事孙某某因在“胜通债”项目中未勤勉尽责,在今年3月被证监会处以30万元罚款,并被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
除证监会直接开出的罚单,记者根据各地证监局公示信息不完全统计,上半年各地证监局共对16家券商或相关保荐人采取出具警示函、责令改正、监管谈话等行政监管措施,严重者甚至被暂停业务。
例如,北京证监局在今年4月公布的罚单显示,国都证券投行业务存在多方问题,包括关联交易管理失当、执行业务未勤勉尽责、合规内控管理薄弱等,影响公司合规稳健展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国都证券采取责令改正并限制业务活动的行政监管措施,暂停与股票发行相关的保荐和承销业务、公司债券承销业务、资产证券化业务、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业务等投行类业务半年。
除了股权融资项目,多家券商在债券、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承揽、承做、承销中出现违规行为。例如,光大证券因在四平城投相关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中担任主承销商,存在违反银行间市场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于6月1日被交易商协会予以严重警告,责令改正。
投行+保代遭“双罚”
严查“一查就撤”“一督就撤”
上半年,监管对于券商投行业务的严查体现在全链条上。除IPO项目外,定增、可转债、公司债等项目均在监管重点关注范围之内。
随着全面注册制落地,券商投行监管力度也在提升,多家券商及保荐代表人遭遇“双罚”。上半年,证监会对金元统一证券、财通证券、中银证券三家券商及相关保荐代表人、东兴证券两名保荐代表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均涉及在首发上市项目保荐中未勤勉尽责。
另外,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也对民生证券、中信证券等多家券商及保荐代表人采取书面警示、监管警示、通报批评等处分,合计罚单数量近20份。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IPO项目“带病申报”“一查就撤”的问题格外受重视。6月16日,上交所对海通证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直指其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其中,上交所明确点出海通证券存在“一督就撤”问题:在发行上市审核期间,上交所在对3个项目发出现场督导通知书后,实施现场督导前,海通证券均撤销了项目保荐。
“随着全面注册制改革的深化,中介机构从‘受理即担责’到‘申报即担责’,责任进一步明确,这对券商投行的综合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对于投行一线工作来说,勤勉尽责和合规展业是基础要求,监管罚单为行业敲响了警钟。”北京某大型券商投行业务负责人称。
此前,监管部门曾发布《关于注册制下督促证券公司从事投行业务归位尽责的指导意见》,明确进一步扩大现场检查和督导面,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对收到现场检查或督导通知后撤回的项目,证监会及交易场所将依法组织核查,坚决杜绝“带病闯关”行为。
(文章来源:中国基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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