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的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更是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竞争力。7月1日起,芜湖、铜陵两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与此同时,我省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示范点改革探索、试点市创新应用、全省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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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提供数据资源服务
7月1日起,《芜湖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正式施行,为芜湖实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记者看到,在条例中,芜湖提出探索推进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行业综合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
值得注意的是,在产业环境领域,芜湖提出不少契合芜湖本地实际的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其中,芜湖市提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芜湖数据中心集群建设,为市场主体提供数据资源服务。
《条例》还提及“住房市场体系”:“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人口、经济发展水平,合理设置教育、医疗、养老和托幼等机构,健全住房市场体系和住房保障体系。”
“长三角等不少先发地区先后出台了专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立法的实践基础和外部条件已经成熟。”芜湖市政府办“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监督科负责人表示。
铜陵将设立“企业家日”
记者梳理后发现,全省已有多地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铜陵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也将于7月1日起实施。记者看到,“采取设立企业家日等多种形式、营造企业家成长的人文环境”被写入条例。条例称:应当建立约束惩戒机制,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违约拖欠市场主体账款。铜陵市还提出,应当建立健全人才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机制,在职称评定、薪酬分配、医疗社保、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保障或者提供便利。
除铜陵、芜湖外,《淮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2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安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已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安徽版”条例公示
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了解到,《安徽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经对外公示,7月15日前公众可提意见建议。
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将制定涉企不予处罚、不实施强制和从轻减轻处罚的清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一般不得采取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同时,及时破解难点堵点,破解“准入不准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除法定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草案征求意见稿还提出,要完善助企纾困机制,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规范金融服务、行业协会商会等收费,以及口岸、货场、高速公路等收费和不合理罚款,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
同时,政府还将采取补偿、减免等纾困救助措施,缓解普遍性生产经营困难,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纾困帮扶。
按照目前的考虑,今后,省政府还将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示范点改革探索、试点市创新应用、全省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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