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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 蒋益平 姚晶)近日,益阳市安化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将“巡回法庭”开到了安化县羊角塘镇睦鲤村,通过公开审理的方式以案释法,提高群众的拒毒防毒意识。
案情回顾
2022年9月,被告人王某某在安化县羊角塘镇家中一楼卧室厕所里,容留并伙同吸毒人员周某某、彭某某吸食毒品海洛因;2022年11月,被告人王某某再次在其家中一楼卧室厕所里,容留并伙同吸毒人员杨某某、周某某、彭某某吸食毒品海洛因。
“巡回法庭”现场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王某某明知他人吸毒仍为其提供吸毒场所,一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上缴国库。
闭庭后,法院干警向旁听群众发放禁毒宣传手册,宣传毒品犯罪的危害,让人民群众进一步了解与禁毒相关的法律法规。
此次巡回审判不仅让涉毒人员受到了应有的惩处,也让旁听群众“零距离”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彰显了人民法院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据悉,2023年安化法院受理的涉毒案件相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8.3%。下一步,安化法院将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强化禁毒宣传,推动禁毒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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